胶东在线3月10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王婼楠 通讯员 范守旭 晓东)9日上午,烟台市交警二大队在路面例行检查时,查处了一辆运载液化气罐上路的面包车,该车擅自改形拉货,且在未取得运输危化品资质的情况下,运输液化气罐,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当日上午9时许,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幸福路与幸福南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拦住一辆面包车,要求驾驶员打开车厢门进行检查时,该驾驶员迟迟不愿打开车门。在民警的一再要求下,该驾驶员才将面包车侧门打开,车门刚开民警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液化气味。经检查发现,车厢内一共摆放了18个液化气罐,有的气罐实在摆不开,干脆就横着放在了其他气罐的上方,且没有进行固定。

  据驾驶员李某称,他是负责将液化气罐送给市区某些未通天然气的小区,如果有居民打电话要求送液化气罐,他就会立即去配送。谁料这次在送罐途中,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客车违规载货、未经批准运载危险品等违法行为,被处以900元罚款。

  随后,交警将该车辆及驾驶人移交给交通和安监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并联合相关监管部门,走访该面包车所属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恢复车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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