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蔓延势头,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平原县王凤楼镇后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孟凡祥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平原县纪委给予孟凡祥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抬头寺镇侯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振合非法侵占集体财产问题。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张振合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禹城市房寺镇张梨村党支部书记张照付侵占、骗取补贴款和赔偿款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禹城市房寺镇党委给予张照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齐河县刘桥镇大马张村党支部书记张立清违规为父亲办理支部书记补助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齐河县纪委给予张立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夏津县郑保屯镇杨西村党支部书记王勤来违规收取养殖户占地使用费问题。夏津县纪委给予王勤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费已退赔群众。

  庆云县崔口镇陈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泽勇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庆云县纪委给予李泽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邑县兴隆镇张巨村党支部书记王太合骗取补贴款和赔偿款问题。临邑县兴隆镇纪委给予王太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德州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党性观念,坚守法纪底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督促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国家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资金,侵占和非法处置集体“三资”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农村“微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强化问责追究,实行“一案三查”,倒查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基层纪委监督责任以及部门和基层站所监管责任,通过问责压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村级“两委”换届工作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