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229人被处分
23名党员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9起、处理343人、党政纪处分229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35件、结案1660件,党政纪处分1641人……昨天,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去年全市正风肃纪、反腐惩贪“成绩单”。
16个检查组暗访28轮次
2016年市委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梳理出党委主体责任17项内容、30条清单任务以及纪委监督责任16项内容、24条清单任务,健全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责任链条,解决了 “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组成16个检查组,对16个区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开展暗访28轮次,发现问题32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形成了有力震慑。
督促整改问题312个
市纪委坚持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市纪委常委先后与20名区(市)党政正职及25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强化责任担当;23名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135名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12名镇街及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向市、区(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市纪委强化问责追究,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2016年以来,有23名党员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形成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市委巡视机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深化政治巡视,先后巡视巡察17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发现重要问题线索82件,党政纪处分46人,督促被巡视(巡察)单位整改问题312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2项,巡视监督的震慑效应不断放大。
诫勉谈话197人
每逢重大节日,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推出“‘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这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整治“节日腐败”入手,紧盯年节假期,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一个缩影。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抓早抓小,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共谈话函询389人,诫勉谈话197人,有7名党员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或在谈话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结案案件中,给予党政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947人,占57.7%;给予党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658人,占40.1%;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6人,占2.2%。
我市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监督检查、执纪问责、通报曝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自查与下查一级、明察与暗访、定点检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的频率,加大监督检查的强度,着力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出入私人会所等顶风违纪问题。先后组织开展暗访68轮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9起、处理343人、党纪政纪处分2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