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9月29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方案要求,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服务事项涵盖政策支持类、法律和信息咨询类、知识产权保护类、就业技能培训类、公共教育类、劳动就业类、社会保障类、医疗卫生类、住房保障类、文化体育类、扶贫脱贫类、公用事业类、公共安全类、环境保护类等项目。

  2016年12月底前,公开省直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2017年5月底前,公开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同时,公开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

  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最大限度地精简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1)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具体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2)申请材料为本部门(单位)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以及可通过与其他部门(单位)信息共享获取有关信息的,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复印件。(3)本部门(单位)或其他部门(单位)已在上一环节收取的申请材料,本部门(单位)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4)探索实行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的办法,并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清理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

  没有法定依据的年检和我省自行设定的年检原则上予以取消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相关证照的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等进行清理。(1)没有法定依据的年检和我省自行设定的年检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年检的,应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必要性进行充分评估论证。(2)延长检验周期,尽量减少一年一检情况。(3)改变管理方式,推动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4)没有法定依据、与证照核发和年检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政府指定培训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