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不再难:城里落了户

  村里的地还保留

  对于很多进城农民来说,务工容易,但在城市安家却不容易。我省将鼓励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

  意见提出,各市要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本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积极推进以城中村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促进城中村居民市民化。

  同时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可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省市财政部门按照实际承租或领取补贴人数分配相关补助资金,支持进城农民平等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

  省级财政在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尤其是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等棚户区改造任务重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

  “安家”变得更容易,就业也有更多支持。在就业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进城农民,可免费享受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

  招用农业转移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当地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

  此外,意见中还指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将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另有配套措施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如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对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转移人口,也会按规定继续享受以土地为发放依据的各类农业补贴。接下来,各市政府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措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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