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我们先后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批捕12035人,提起公诉25421人,共立查职务犯罪112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49人。”30日,记者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市工作会上获悉,今后检察机关将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强劲势头,既查大案要案,又严查“蝇贪”“蚁贪”。
2015年,新一届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立后,高度关注和保障民生,围绕群众关心的制假售假、国企改制、土地补偿、惠民政策落实以及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依法查办各类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340余人。建立完善了诉访分离、民生热线、第三方介入、司法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连续6年未发生涉检进京上访问题。同时,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569人,起诉851人。
在过去的五年,检察机关先后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批捕12035人,提起公诉25421人,促进了省会和谐稳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查职务犯罪112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49人。先后查办了山东能源集团原董事长马厚亮、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原董事长赵明奎、德州市原副市长黄金忠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围绕省会发展大局,主动介入轨道交通、廉租房建设等368个重点工程,帮助建章立制2900余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3000余次,保证了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表示,要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强劲势头,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形同时具备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坚决查办破坏改革发展、危害国有资产安全、侵害民生民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依法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的案件;加大对“小官贪腐”的查处力度,着力惩治“蝇贪”“蚁贪”;建立打击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重点查办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同时,完善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强化侦捕诉有效衔接,加强对案件诉讼过程和处理结果的跟踪监督,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