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网上发帖
电动车与轿车同向行驶 
电动车与轿车距离越来越近 
发生刮擦 
骑电动车的老人倒在地上  
驾驶人李某某前去查看受伤老人

  大众网滨州8月9日讯(记者 王亚明 纪学敏)8日,有网友在大众论坛发帖称,6月18日,其父亲在滨城区一路口骑电动车被一轿车刮倒受伤,目前处于半植物人状态,而滨州市滨城区交警大队做出其父亲负全部责任的认定,该网友认为此事故认定书不顾客观事实,并提出质疑。对此,滨城区交警大队通过本网向网友的质疑做出回应:事故认定完全是依据事故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目前该事故已向交警支队提出复核申请,案件正在复核中。

  8日下午,网友“我不胡说”在大众论坛发布题目为“滨州东城交警大队制造一起奇冤的真相”一文。帖文以实名诉称,2016年6月18日,其父亲骑电动车沿渤海四路行驶到北外环路口拐弯时,被李某某驾驶的同向行驶的小轿车刮倒,导致其父亲头部重伤,手术后仍处于半植物人状态。

  “7月26日,东城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我父亲负全部责任,机动车无任何责任,真是天下奇冤!”该网友在帖文中如此写道。此外,该网友还质疑滨城区交警大队不向受害人家属出示事故完整视频,并提出,根据这几秒钟的视频认定事故责任证据不足的论据。帖文还对滨城区交警大队在事故发生后第39天而不是10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提出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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