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一直处于“真空”地带的小区自动售水机终于要有人管了。征求意见稿称卫计委、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住房保障等多个部门将负起监管责任。 《济南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稿尚未推出,但即使有了相关部门管理,是否就能意味着小区自动售水机就不存在安全隐患了?

  大多“三证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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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要落实主体责任

  在采访中,多个品牌直饮水机公司都声称“每年都有相关部门定期抽检水样,绝对符合直饮水标准”。山东饮料协会饮用水专业委员会陈建海说,事实上小区自动售水机一直是“三证全无”,无证生产、无证经营、无税务登记。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厘清了各部门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管理责任,其中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发现取得卫生许可未办理营业执照、虚假宣传和非法转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放置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水质检测报告等行为的,应当通知或者移送工商、市政公用、水行政、住房保障、城管执法、节水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小区自动售水机管理的首要环节就是规范完善售水企业的证件,让售水企业“收编”管理,不能再是野生军。根据征求意见,卫生计生部门将主要负责检查没有营业执照的售水商,但营业执照的办理应该向工商部门申请,并且卫生部门也没有处罚权。

  “多部门监管就相当于没有监管。”陈建海提出了担忧。以往,对自动售水机的管理处于“真空”地带,该意见出台后意味着终于有人管小区的自动售水机了,但是陈建海认为,“必须要落实主体责任,管理才会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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