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应由学生本人及时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山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

  需要提醒的是,学生应在专科毕业当年有相同或相近专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高校中,申请拟升入高校。学生须根据确认的专升本学校和专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专升本入学资格。

  学生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知书;入伍及退出现役相关证明;立功受奖喜报;原服役部队的立功证明;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部队奖励登记(报告)表。省教育厅每年7月统一受理各高校的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申请材料,经整理汇总审核后,于每年8月将符合条件的升本名单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山东省学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教育厅将统一在《山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上签署专升本确认意见,作为参军立功退役学生专升本就学的依据。

  在公示期间,如有反映拟升本学生材料不实,或高校有违规操作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高校,由相关高校进一步调查核实,视核实情况重新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