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蓬莱一老汉在亲戚喜宴上喝下近两斤白酒后急性酒精中毒身亡。近日,蓬莱市法院判决婚宴举办者张某及同桌劝酒的赵某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为女儿举办回门宴,请本家兄弟张老汉陪客人喝酒。张老汉喝下1.7斤白酒,回家不省人事,送到医院因急性酒精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张老汉的老伴遂将婚宴举办方及同桌吃饭的其他六人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婚宴举办者张某及同桌劝酒的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办案法官表示,张老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过量饮酒的危害却不加控制,最终导致死亡,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赵某在饮酒过程中,有劝张老汉过量饮酒的行为,应承担一定的次要赔偿责任。举办婚宴的张某负有管理、劝阻、提醒死者张老汉不能过量饮酒的义务,张某却未尽到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次要赔偿责任。其他同在餐桌上吃饭的五位村民既没有饮酒,也没有劝死者喝酒的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