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3月2日讯(记者 孙姝华 通讯员 刘阳河)2月26日,滕州市公安机关将以25000元卖掉自己亲生女儿的网上逃犯殴某从湖南宁乡县抓捕归案,再次揭露了网上拐卖儿童的黑色交易。目前,殴某已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滕州市看守所。

  据了解,现年34岁的殴某,家住湖南宁乡县,2015年怀孕待产的她想通过网络卖掉腹中的孩子换钱花。2015年5月10日,殴某通过“收养送养”QQ交友群认识了在浙江瑞安打工的谌某。谌某因为身体不好,结婚几年后一直没有生育孩子,一心想收养个孩子。当谌某得知殴某假借送养的名义卖孩子时,便以25000元的价格与殴某谈定买卖孩子的交易,并将殴某约到瑞安的一家医院生孩子。2015年5月31日,殴某生下一女婴后交给谌某,并拿走谌某支付的25000元现金。

  2015年10月,滕州市公安在侦办一起网络拐卖儿童案时,掌握了谌某、殴某的犯罪事实,于2015年10月16日将谌某抓获,同时将四处逃避的殴某列为网上逃犯,全国追捕。2016年2月,办案民警收集到殴某住在湖南宁乡县的线索后,辗转多省赶往湖南宁乡县,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殴某抓获。

  从滕州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来看,谌某、殴某都是假借收养送养的名义进行买卖儿童交易的,他们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的收养法。我国收养法规定,涉及生父母的送养,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确认,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针对此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也再次明确,“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但是,为什么部分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敢冒牢狱之险买卖孩子呢?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送养的孩子大部分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其生父母也没有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特殊困难无力抚养”,通过网上“叫卖”还能得到几万甚至十几万的钱财。因此,针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只有从源头上控制私自收养弃婴,加强监管,才能让所有的收养走上正规渠道,减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