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到,朋友圈“晒旅游大赛”又快要开始了。看着别人晒金色的沙滩、碧蓝的海水,就职于省直机关单位的处级干部赵鹏也想出国旅游,但是,目前对于处级干部出国旅游的审批十分严格,基本让他告别了“说走就走的旅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反规定出国(境)的,要受到严厉处分。

  办护照要经仨领导签字

  最近,赵鹏的同事李婷打算出国探亲,着手办理护照。作为公务人员,她办理护照的过程与普通群众稍有不同。

  李婷先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一份申请表,填清目的地、出国事由和时间,然后先后找了三位领导签字,分别是处长、单位纪检组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时,领导们会对她出国的基本情况进行询问。

  领导们签字后,由人事处审核备案,出具同意其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加盖公章。这个函是她办理护照的必要材料之一。“在办理护照时,会多一道程序,有工作人员过来查验材料。”李婷说。

  护照办出来后,也不能一直存在李婷的手里。按照规定,从国外回来后10日内,她必须将护照上交人事处,想再使用,就再申请。

  “因为要领导层层签字,程序很多,但只要理由正当,领导也不会为难,也不是特别麻烦。”李婷说,按照规定,行政级别越高要求越高,“也是防止一些人有见不得人的目的”。

  这是因私出国,因公出国的程序更繁琐。在赵鹏所在的单位,因公出国要公示,回国后还要限期上交一份访问报告。

  涉密的干部不准因私出国

  赵鹏是单位的处级干部,他的护照要上交集中管理,如果因私出国,要请组织部门审批。

  实际上,处级干部出国旅游,并不容易得到批准。我省《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事由可以酌情批准:探望在国(境)外定居的父母(或养父母)或配偶;探望出国留学,期限在两年以上,且在国外学习满一年的配偶、子女;确需到国(境)外治疗重、急疾病等。旅游并不在这一范围内。

  从去年起,赵鹏明显感到出国审批更严了。有的领导申请出国旅游,没有被批准,有的之前没有上交护照,单位统一收集。王梦是济南某县机关单位的科员,她的护照就是去年上交的。“本来都想好了,这个春节要带着孩子去新加坡旅游,想把旧的交上去,留下新的,但是最后还是都上交了。”

  在一份省属高校处级领导出国(境)申请表上,需要填写“有无未了的民事刑事案件”“是否掌握重要机密”等,自己和配偶还要填写“有无政治历史问题及结论”。根据我省规定,知密度较高,掌握政治、经济、科技等重要机密的干部,不予批准出国。

  即便是已经退居二线,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出国旅行”也不容易。因为根据规定,接近或已达到退(离)休年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按有关政策规定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除非是因探亲、看病等事由提出出国(境)申请,可以适当照顾,酌情批准,其他情况还是要严格按规定审批。

  赵鹏一直想和爱人去欧洲观光,但是考虑到审批这么麻烦,他和爱人商量,还是退休以后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