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记者在一个宿舍楼下看到了学校发布的通告,通知称,新修订的《德州学院车辆管理规定》将于2016年3月1日生效,根据该规定第二章第四条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禁止在校学生使用电动自行车,同时,明确了禁行时间、区域,以及现有自行车的处理办法和违规处理办法。通知明确指出,学生现有电动自行车请于2016年3月1日前自行处理,此外,凡违反规定使用者,将予以扣留。通知下方还盖有德州学院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的公章,并未提及补贴问题。

  记者联系了德州学院学生工作处的郝主任,据介绍,该通知由保卫处牵头制定,目前学工处刚开完了教师的意见征求会,老师们对通知没有异议,目前还没有收到学生们的反对意见。对于未来是否会召开会议征求学生意见,郝处长让记者联系保卫处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