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一男子张某2001年因交通肇事罪被昌乐县人民法院判处了缓刑,驾驶证被吊销。2014年12月21日,张某无证驾驶车辆在安丘境内撞人致人重伤,无证驾驶害怕承担责任逃往吉林,潜逃期间无证酒驾又被查。25日,记者从安丘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撞人致重伤驾车逃逸

  2014年12月21日晚9时20分许,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兴安路佳乐家路口有一辆货车将人撞伤后逃逸。

  事故科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经现场勘查,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经走访目击证人和联系报警者得知,一辆货车将一名行人撞伤后快速逃离现场,由于事发突然且雨天视线不良,没有看清车牌号码,被撞者已被送往安丘市白求恩医院抢救。办案民警又立即赶到医院查看伤情得知,因被撞者颅脑骨折,被转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进行抢救,一直昏迷不醒。

  为尽快破案,民警在张某所在的村庄张贴了悬赏通告。后来,民警接到一名举报者的电话称,张某的车好像在某汽车修理厂里见过。事不宜迟,办案民警迅速赶到某汽车修理厂。经汽修厂有关人员辨认,确定事发现场路口监控中驾驶吉B83XX8白色货车的驾驶员与送汽车修理厂的为同一个人--张某。确定张某为犯罪嫌疑人后,安丘市公安局将张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全国追逃。同时,办案民警先后多次到张某可能藏身的地点抓捕未果。

  酒后驾驶被查竟是网上逃犯

  2015年11月19日,吉林省蛟河市交警大队的一个电话让办案民警眼前一亮。原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蛟河市因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一查,还是上网逃犯,且张某也承认在安丘市发生过交通事故。

  安丘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与吉林警方进行电话沟通、确认酒驾当事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张某,三名民警迅速赶往蛟河将张某押解回安丘。

  到达蛟河与当地警方接头后,经就地连夜突审,张某对“2014.12.21”交通肇事一案供认不讳。11月22日晚10时许,办案民警顺利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押解回安丘。

  事发后偷偷到事发地打探消息

  经审讯,据犯罪嫌疑人张某(男,现年35岁,昌乐县某村人)交待,事发当晚,其驾驶吉B83XX8白色货车到安丘兴安路佳乐家路口南农业银行存完钱,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行驶,当时下着雨且车灯不是很亮,也没有看到车前面有人,当向北要经过佳乐家北面路口时,感觉好像碰到了东西,回头一看,也没有看见人或者车,他就走了。大约过了7天的时间,安丘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给他打电话,说他的车可能出事了,他就到了佳乐家附近打听,听说有个人当时撞得很厉害,由于害怕就跑到东北吉林去了。2015年11月16日下午,他因酒后驾驶被吉林当地的交警查获。

  另据张某供述,他的车辆投了全险,当时之所以不敢到公安机关投案,是因为其曾于2001年因交通肇事罪被昌乐县人民法院判处了缓刑,驾驶证被吊销了,属于无证驾驶。

  25日,记者从安丘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