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架构厘清政企职责权限 资源配置方式更加科学

  《意见》强调,要“明确国有资产监督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关系,界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关系”。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是集团公司的简单翻牌,而是功能定位、组织结构、管控模式、业务运营等的重大变革。”省国资委主任张新文介绍说,长期以来,国资监管机构管人管事管资产,存在“一管就死、不管就乱”的问题。而在改组建国资投资运营公司以后,国资监管变成了“国资监管机构——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实体企业”三层架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更加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国资监管机构将不再干预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在二者之间增加这样一道‘隔离层’,有利于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张新文说,三层架构使权利归位,改变的是旧有的国资监管模式,厘清的是三方的职责权限,带来的则是国企去行政化和市场主体地位的回归,从而释放出国企的活力。

  省管企业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后,与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的关系将更加明确,资源配置方式也更加科学:

  省国资委将向投资运营公司下放投资管理、收入分配、改革改制等7项股东会职权,促进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公司以战略管理为导向,以价值管理为中心,以资本运营为手段,重点是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序进退;省国资委对投资运营公司、投资运营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均以股东身份按出资比例依法行使相应权利,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