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9月24日讯(记者 马俊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sdjiancha)了解到,由莱芜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指定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动力部原部长刘隆利(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已向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共同犯罪嫌疑人宋红岩(女)也一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两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两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隆利先后利用担任莱钢十五技改设备处处长、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动力部部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单独或伙同宋红岩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