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微信上结识了一名女网友,后以谈恋爱名义与对方相处,正当热恋时,却向女友借款13余万元后不知所踪。近日,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最终,该男子以诈骗罪获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今年39岁的王磊(化名)是潍坊人,几年前,他来日照倒卖海鲜,但是当别人问起其个人情况时,他总声称自己是承包工程的,办公地点在某高档写字楼。

  2014 年7月的一天,王磊在玩微信时偶然认识了一名叫李珊(化名)的女子,王磊告诉李珊,自己是日照一家工程公司老板。后来,两人经常在微信上聊天,聊天过程 中,王磊经常无意中流露出“公司员工”“公司合伙人”等字眼,听对方这么说,李珊再也没有对其工程公司老板的身份多加怀疑。

  后来熟络后,两人经常一起吃饭,王磊有时也邀请李珊到其租住的房子做客,两人还多次去外地玩耍。而王磊每次与李珊见面,都选在其对外声称的工作地点即某高档写字楼楼下,李珊一到场赴约,王磊便会从写字楼里走出,这更加加深了李珊对王磊身份的确认。

  两 人来往了半年后,相互对男女朋友的关系心知肚明,李珊更是认为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对王磊非常信任。2015年元旦,王磊对李珊声称自己在外地承 包了一项工程,急需用钱,想借对方一点钱用,过段时间就能拿回来,李珊急忙帮王磊筹得13.1万元。然而,拿到这笔钱后,王磊就与李珊断了联系,玩起了人 间蒸发。半个月过后,王磊仍杳无音讯后,李珊这才认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5年2月,公安机关在河北将王磊抓获。

  2015年7月,东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综合各量刑情节,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磊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将其犯罪所得赃款,全部退赔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