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17日讯 我省将给越来越多的网络经营主体建立档案,加强监管。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目前我省已为17.3万户网络经营主体建立档案,下一步还将探索把从事微信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网络交易模式的经营者建立档案,纳入监管。
据省工商局局长杨宜新介绍,通过信息共享、网上搜索等多种方式,目前我省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在不断充实过程中,去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规定了企业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的义务,其中包括企业网站、网店等涉网信息,下一步省工商局网监系统升级改造时,将增加从公示系统中抽取涉网信息功能,及时发现网络经营主体并予以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