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涉嫌犯罪被查挽回损失200万元

  2014年3月初,牟平区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小组查办该案。3月10日,专案组首先对王格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王某君(时任包片片长,代表镇政府协助清点工作组工作)以涉嫌受贿立案传唤。王某君很快交代,他在参与测量亲戚徐某的苹果园时,利用职务之便多量多算,将2亩左右的苹果园虚增至4.91亩,骗取国家补偿款6万余元。

  办案人员趁热打铁,又一举查获王某君伙同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牟某(原牟平区交通局干部,时任清点工作一组组长)及张某(时为清点工作组成员)。两人交代了利用烟海高速征迁清点工作组成员身份收受他人贿赂、合伙造假骗取国家补偿款的犯罪事实。

  专案小组又顺藤摸瓜,行贿人王某、贺某、陈某陆续到案。他们供述了向清点组人员行贿的犯罪事实。4月,原王格庄镇大河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某勇被纳入侦查视野。

  经初查,王某勇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发放的补偿款27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王某君、牟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年,王某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陈某、贺某等人也因行贿罪,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