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1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启动仪式,这标志着山东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启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试点。

  有些当事人对法律裁判不理解,或者有疑问,就到更上一级法院进行申诉。但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较少,申诉往往缺乏针对性。为方便当事人申诉,根据中央精神,山东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出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试点,在省法院和各中院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制度。全省共确定了45家律师事务所430名律师从事代理申诉工作,其中省法院确定了5家律师事务所50名律师。这些律师将到法院值班,负责窗口接待、专业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提出意见建议、代理申诉等。 

  根据规定,律师代理申诉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具体包括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以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的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