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通报8起典型问题:

  新泰市刘杜镇闫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勇贪污低保金和惠农资金问题。

  2008年至2013年,刘勇截留贪污本村低保金3.49万元;2007年至2013年,刘勇编造、冒用本村村民个人信息,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4.7万元并占为己有。新泰市纪委给予刘勇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乐陵市市中街道办事处小王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建栋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2年至2014年,王建栋利用协助街道办事处向小王村兑付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84.98万元。乐陵市纪委给予王建栋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陵县磨山镇西三峰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袁堂学贪污低保金问题。

  2011年至2014年,袁堂学在协助发放农户低保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本村15户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存折占为己有,从中支取低保金18.54万元,并将其中14.71万元占为己有。兰陵县纪委给予袁堂学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市东港区陈疃镇西石墩村党支部原书记许传山挪用公款、侵占补偿资金问题。

  自2008年起,许传山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资金共计18.55万元未入村集体账目,其中2.82万元占为己有;2006年11月至2007年初,以村集体名义要求养殖户缴纳安装养殖区变压器及线路工程建设款2.8万元,供个人使用;2011年1月,侵占省级财政下拨补贴资金4万元,供个人使用。东港区纪委给予许传山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