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张某某,男,41岁,吉林省辽源市人;杨某某,男,24岁,郯城县胜利乡人。今年3月份以来,张某某、杨某某两人染上吸毒的恶习,由于毒品价格高,两人无钱购买,就打起了抢劫单身女性佩戴的金项链的歪主意。两人结伙或单独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窜至莒县、郯城县及莒南县大店镇、汀水镇等地,以单独行走的女子为目标,伺机抢夺单身女性佩戴的金项链、耳环等首饰,先后作案20余起,抢夺的首饰以低价卖给郯城一金店朱某某,涉案价值6万余元。 

  根据两嫌疑人的供述,警方于5月18日将涉嫌销赃的朱某某擒获。目前,三名嫌犯均被莒南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