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怎么证明你妈是你妈?这个问题还没有解答,又有一堆奇葩证明冒出来了。房产过户要证明生于清代的外祖母已去世;领取重疾保险要证明“自己的生命只剩下6个月”;申领遗属补助费要“证明自己还活着”……比“证明你妈是你妈”更奇葩的证明实在不胜枚举。

  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证明信

  证明“不可能活着的人已去世”

  开证明原因:继承98岁母亲的房产要证明事项:生于清代的外祖父母已去世

  2015年1月,市民张先生98岁的母亲突然病故,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将老人名下一套位于聚贤新区的房产过户后卖掉。“我咨询房管局了,只要房产证办下来就能过户。”最初,张先生还十分欣喜。“大家意见一致,办起来应该挺顺利。”

  前几天,张先生咨询房产过户的事,一份“姥姥姥爷去世证明”却让他哭笑不得。“我生下来就没见过两位老人,我妈今年都98了,两位老人要是还活着,至少也有130岁了,这可能吗?”他说。

  60岁的张先生四处奔波,“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能问的部门我都问了,都说开不了。”张先生说,两位老人生活的年代压根就没有“户籍”。他想不通,自己继承母亲的房产,为何还要提供姥姥姥爷的去世证明呢?

  13日,记者首先咨询了天桥区房管局,一工作人员称,房产证按正常流程办理即可,“即使老人过世,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也还是她,并且证明也不是房管局要求开的。”她说。

  记者又咨询了天桥区公证处,一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不仅要提供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其他有继承权的家人如果离世,也需要提供证明。“这是《继承法》规定的,张先生可去他父母的单位查询档案,如果有其姥姥姥爷的死亡信息,就可提交复印件;他也可以让其母亲的兄弟姐妹去各自单位查档案,只要有老人的死亡证明就能办理。”该工作人员称,办理遗产继承需要收费,“价格一般为遗产价值的1.2%左右。”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