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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刘国田建议:强力推进城市中水回用

A-A+2013年3月17日07:25中国环境报评论

  全国人大代表、潍坊金丝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国田在“两会”上建议,国务院应出台强制性措施和鼓励政策,强力推进城市中水回用,保证中水管道和中水设施与建筑物和建筑小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推进污水处理厂与城市中水利用管网系统规划建设。 

  刘国田说,我国一方面面临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局面;另一方面又存在水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近几年,随着国家治理水污染的力度不断加大,工业和生活污水大都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基本达到了中水标准,然而这些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大部分没有回用而被排放到了江河湖海,不但浪费了大量的淡水资源,而且给江河湖海造成了严重污染。强力推进城市中水回用,是节约水资源、减轻水污染的有效途径。

  刘国田指出,原建设部早已发布了《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国务院也已下发《国发(2012)3号》文,要求在进行各类建筑物和建筑小区建设时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管网建设。然而,这些规范和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建筑物和建筑小区建设时大都没有按有关规定铺设中水管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城市中水回用管网建设还远远滞后城市建设。分析其原因,一是国家没有出台强制性措施推进城市中水回用;二是没有鼓励政策激励开发商和建设者主动积极地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刘国田建议,为尽快推进中水在各类建筑物和建筑小区的有效利用,应在各类建筑物和建筑小区建设时,同时铺设中水管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并且在城市供水规划建设中,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与城市中水利用管网系统,避免以后重复改造建设而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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