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记者 张春晓
1月1日起,山东全面简化异地就医政策正式落地——
异地就医备案全面取消证明材料
异地就医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一律降低为不超过10%
“以前跨市就医,需要先在当地医院开具转院转诊证明,在手机端上传材料由医保部门审核后,济南这边的医院才能办理住院医保报销,现在这些统统不需要了!”1月1日上午,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民姜先生为自己在威海参保的父亲,顺利办完住院手续后连连感叹,“不仅减去来回路上奔波,还能降低经济负担,新年第一天,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和便利。”
为解决群众异地就医中遇到的备案程序繁、证明材料多、提供转诊转院和在外急诊证明难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省医保局经过充分论证和对医保基金可承载力进行充分测算,对全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进行了统一改革和简化。省医保局局长张宁波介绍,2022年1月1日起,新异地就医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这意味着,全省9700多万参保群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联网结算更加方便快捷。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全面取消证明材料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其中,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而且,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并按照参保地待遇报销。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并实现直接结算。“通俗点说,就是省内临时跨市异地就医,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用证明也不用备案,群众异地就医将会更便捷、更省事,负担更减轻!”张宁波说。
与此同时,我省进一步降低临时外出就医的首先自付比例: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由原来各市规定的不超过40%,统一调减为不超过10%。
过去,一说起“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通常指的是住院费用联网结算。而今,不仅是住院,异地门诊就医也可享受到参保地的门诊报销待遇。在千佛山医院,来自济宁的付大爷就感受到了门诊联网结算的便捷:“在这不仅能刷济宁的医保卡,拿药还可以直接报销,这确实出乎意料!”
据省医保中心副主任李伟光介绍,今后,凡建立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的市,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可以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与本地报销额度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不超过10%。
(大众日报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黄亮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