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是著名的泉城,地下水的保护十分重要,实施市民泉水直饮工程有哪些限制条件?
3月5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上,济南市水务局供水管理处处长李伟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济南市民泉水直饮工程是济南市委市政府为回应民生诉求确定的一项民心工程、品质工程。
如何实施好这项工程,不仅要考虑取水量对保泉的影响,还要考虑水质安全和投资效益等一系列问题,经过试点探索和专家评估,对实施泉水直饮工程做了以下规定:
对每一个具体的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其设计供水能力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天不超过5升计算,严格控制取水量。
老城区四大泉群周边敏感区(泺源大街以北、顺河东街以东、明湖路以南、历山路以西)范围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可取用出流后泉水建设泉水直饮工程。
生态环境部门认为存在工业污染隐患的区域、水文地质部门认定的贫水区等无配建条件的区域,不配建泉水直饮设施。
5年内有拆迁计划的老旧小区,不配建泉水直饮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