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金乡县对柴油货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车辆实施城区限行。

  禁止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总质量4.5吨以上(含4.5吨)货运机动车、重型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4:00-24:00在缗城路(不含)以北、泰康路(不含)以西、诚信大道(不含)以南、新华路(含诚信大道至崇文大道路段、其他路段不含)以东、崇文大道(含金曼克大道至新华路路段、其他路段不含)以南、金曼克大道(含崇文大道至缗城路路段、替他路段不含)以东的城区道路通行。

  因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必须在4:00-24:00进入上述区域的货运机动车,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办理入城通行证,在指定时间、路段通行。

  违反本通告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金乡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