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就个别地方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慢、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查询证明没有电子印章、房产继承转移登记强制要求公证等问题召开会议,要求强化为民服务理念,直面问题、查找根源,迅速整改、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工作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为抓好问题整改,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加快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完善手续”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化解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数字赋能”,排查摸底,建立台账,精准调度,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完善用地、规划、竣工验收、税费缴纳等手续,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问题。

  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法规政策,各地要贯彻落实《民法典》,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减材料、减环节、优流程、提效率,不得收取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请材料,不得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查环节,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强制要求群众对继承(受遗赠)转移不动产进行公证。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全面自查排查,坚决取消和杜绝强制公证现象。认真落实《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范非公正继承(受遗赠)业务办理。健全法治工作室,引进专业人才,配备满足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业务需求的问询室及相关设备。坚持属地登记原则,统筹人力、物力资源,妥善办理复杂登记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不动产登记继承(受遗赠)律师见证服务,或由政府购买公证服务。今后若发现还存在强制公证的地方,要追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直面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一网通办”平台功能。针对《问政山东》反映的“一网通办”查询证明无印章问题,省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尽快研究技术方案,统筹协调全省16市、136县(市、区)、191个登记大厅,开发数据接口,加快不动产登记查询电子印章制证,力争3月底前实现全省“一网通办”查询证明有印章、无障碍。加强“一网通办”平台的运维管理,广泛听取办事群众、登记业务人员的意见建议,推进平台功能扩展升级,扩大上线业务类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使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成为办理登记便捷高效、服务群众紧密贴心、社会形象充分展示的优质服务品牌。

  针对一些不动产登记窗口还存在政策业务不熟等作风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坚持刀刃向内,持续纠治“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首问负责制,开展微笑服务、精准服务,不断提升登记质量和效率,擦亮窗口服务品牌。

  原标题:省自然资源厅直面问题作出部署 加快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