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

  2月5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依法给予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郭小明(化名)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开出了长清区今年首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罚单。

  2021年2月3日晚,郭小明因其女朋友想要看烟花,便驾车载其一路行驶至长清区创新谷R1线轻轨附近,在明知是禁放区域的情况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接到线索后,长清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崮山派出所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并确定郭小明的违法行为。

  济南公安再次提醒:禁燃禁放区域内,一定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