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9:00,菏泽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修改版)(菏发〔2020〕15号)文件。会议介绍了该文件出台背景、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
据悉,2018年6月《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正式发布实施,为更好适应我市发展趋势,不断筑牢人才基础,我市在此基础上对《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进行修订,来完善我市人才政策体系,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充分融入“人才兴鲁”有关要求,让政策惠及面更广、含金量更高、吸引力更强,使人才政策红利得以更大限度地释放。
附最新版《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主要内容:
1。实施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对能够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难题或与企业联合开展自主创新研究的领军人才或团队,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产业化前景来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2。加大高端人才支持力度。设立市级“一事一议”引才通道,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及团队提供个性化支持,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对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给予100万元、50万元配套资助;对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专家,给予30万元配套资助;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 落地我市的项目,经评估认定给予50万元投资支持。
3。实施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优化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程序,畅通“名校人才直通车”。对于来我市工作意愿强烈,但因名额或专业限制未能引进的国内知名高校毕业生,采取灵活措施,简化程序,帮助联系对接单位,引进到我市工作。对部分岗位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确有困难的,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市财政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对于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工作满4年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硕士生工作满3年可提拔到正科级领导岗位。帮助有在职深造意愿的企业人员,联系对接高校,对企业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并顺利取得学位后返回企业工作的,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所需学费的50%奖励给个人。
4。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完善提升市拔尖人才、首席技师、乡村之星、和谐使者、四个一批等市级人才工程遴选机制,开展“牡丹学者”等人才工程评选;对企业引进和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支持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100强工业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市财政按照副高级每人5000元、正高级每人8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5。创优做强人才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省级,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院士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留学人员创业创新示范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师工作站)等,按照国家级、省级,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设立的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承建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中科院、“双一流”建设高校等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且正式运营,由市财政给予500万元奖励;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且正式运营,由市财政给予300万元奖励。将驻菏高校人才纳入我市人才政策体系,支持驻菏高校与地方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各级人才工程,享受同等待遇。支持我市企业在外设立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创新基地,全职聘用人才享受我市相关人才政策。对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引进培养的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 50—200% 比例奖励企业。
6。加大人才融资扶持。整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扶持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领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逐步构建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人才科技发展基金。大力吸纳国内外包括私募股权(含创业)在内的投资机构来菏投资。加大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可提供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7。提高科技人才成果收益。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加快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深入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创新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激励。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估、质押、托管、流转、变现和风险补偿机制。
8。加强人才服务保障。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为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人才提供编制保障。为高层次人才在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就医、乘车(机)、景区旅游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面放开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专业技能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落户限制。对博士、硕士购房以分别给予5万、3万补贴。规划建设高端人才家园,打造高层次人才安居精品工程。组建菏泽人才发展集团,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开展人才评估与服务、人才项目落地服务、人才公寓管理等业务。
9。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建立高层次人才智库,入库人才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和评估。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邀请高层次人才参加党委、政府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10。打造特色鲜明的引才品牌。开展“汇智中国牡丹之都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系列引才活动,在国内外布局一批招才引智工作站,实施“归雁兴菏”引才工程,并对引才成效显著的工作站给予最高3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设立“牡丹友谊奖”,对获市级以上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给予3-10万元资金奖励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