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很多居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飙升,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危及人身安全,造成财产损失。
为守护蓝天白云,减少环境污染,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真诚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倡议,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是自觉遵守《枣庄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和有关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特别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执行“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二是请广大居民做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少放烟花爆竹,积极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的节日庆祝方式。
三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积极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和地段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方式,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努力把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广大市民朋友们,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让我们共同携手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为枣庄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衷心祝愿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