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将对这类集群、基地和平台开展综合评价,前10名最高奖励100万
来源:大众日报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从山东省工信厅获悉,山东将开展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可于9月底前提出参评申请。
据了解,综合评价的对象范围,是经省工信厅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评价指标,包括经济总量及增长、质量效益、集聚能力、创新和绿色发展等。其中:经济总量及增长方面,重点评价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等指标;质量效益方面,重点评价税收收入、投入产出效益等指标;集聚能力方面,重点评价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增加值的比重、主导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产业配套率、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新增中小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等指标;创新和绿色发展方面,重点评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网络营销活跃度、绿色生态安全发展等指标。
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指标,包括承载能力、服务能力、示范能力等。其中:承载能力方面,重点评价提供小微企业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和配套服务区面积、入驻小微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运营时间、专职服务人员和外部服务机构、是否管理规范等指标;服务能力方面,重点评价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管理咨询、专业服务等八个方面的指标;示范能力方面,重点评价党建水平、环境营造、入驻小微企业营收和利润的增长率、发展潜力、所在地是否有配套政策等指标。
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指标,包括基础建设、平台运营和服务业绩等。其中:基础建设方面,重点评价服务场所及设施、制度建设、集聚服务资源等指标;平台运营方面,重点评价独立运营时间、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财务收支状况等指标;服务业绩方面,重点评价年服务企业数量、组织开展服务活动、获得资质荣誉等指标。
根据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对认定的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施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居前10位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