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绍《聊城市公厕管理办法》时,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说,小公厕也是大民生,城市公厕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聊城市通过地方立法对公厕管理工作给予规范和引领,明确公厕设置范围、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公厕使用行为规范等,对于加强本市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据了解,《聊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共26条。主要内容包括:一,解决公厕设置不合理问题。一是科学规划。第六条明确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流动人口数量、公共场所分布状态等影响公厕需求的因素,编制公厕规划,并纳入城市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在源头上确保公厕设置科学。二是明确设置范围。第七条以列举形式,规定了应当设置公厕的具体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三是明确设置要求。第八条规定公厕应当修建在临街、低楼层、人流量大、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放或清运的地点,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明确公厕配置标准。第九条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公厕应当达到或者高于国家规定的城市二类公厕设计标准,并符合公厕水冲化、配套设施方便使用、使用节能技术和设备、粪便排放无害化等六项要求;对于《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公厕,不符合公厕建设标准的,规定应当逐步改造,从而达到标准要求。
三,细化公厕维护管理责任分工。第十六条对应当设置公厕的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公厕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进行了具体分工;第十七条,明确了公厕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应当符合的六项标准,确保公厕规范管理。
四,设置公厕使用者行为规范。第十九条规定公厕使用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禁止在公厕墙壁和其他设施上乱涂抹、刻画、张贴;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水、污物;在便池外便溺;损坏公厕的各项设备、设施等,通过政府规章规范使用行为。
五,法律责任。一是规定了公厕在规定开放时间随意停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二是结合建设部《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具体行为仅规定“并处罚款”,未规定具体数额的情况,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规定了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具体数额;对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水、污物的行为,规定了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