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

  随着日照市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得到休养生息,野兔、野鸡、野鸭成为山林田野一道美丽的风景。可是入冬以来,却有人干起了非法狩猎的营生。近日,日照公安发布,森林警察迅速开展行动,连续侦破7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12月18日,森林警察支队根据前期获取线索,带领岚山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巨峰派出所在巨峰镇抓获一非法狩猎团伙,当场查扣野兔29只。

  经查,2020年10月以来,丁、王、张3人单独或结伙,多次夜间在巨峰镇周边田地,使用光照、犬捕的方法,非法猎捕野兔30余只并非法销售谋利。

  12月23日,森林警察支队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带领东港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后村派出所,先后抓获卢、冷、汉3人非法狩猎团伙。

  现场查扣野兔10只、野鸭7只、野兔皮1张,收缴自制气枪和弹弓枪各1支。

  12月11日,莒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库山乡驻地一维修部进行检查,从该维修部冰箱内当场查获被猎捕的野生动物36只,其中野兔33只、野鸡3只。

  经查,2017年至今,解某单独或伙同尹某,多次在夜间到库山乡周边山岭地,使用“细狗”非法猎捕野兔500余只,涉案价值5万余元。

  5天后,莒县又查处一起非法狩猎野兔案。12月16日,莒县公安森警大队联合阎庄派出所,在该镇玉皇山附近,将正在用“细狗”非法狩猎野兔的赵某当场抓获。

  11月09日,五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通过前期摸排线索,依法查处冯某非法狩猎、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0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冯某在自己承包的果园内,架设800余米共41张捕鸟网,非法猎捕鸟类49只。

  经山东省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中5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4只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涉案鸟类基准价值2.6万元。

  据记着了了解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