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新华网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2月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社会救助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目前,全省低保对象达到145万人,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增长到现在的732元、56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2%和14.6%,城乡低保标准比由1.67:1缩小到1.31:1。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分别按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确定,调整为统一按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实现了城乡临时救助标准的统一和提高。

  省民政厅副厅长赵立杰介绍,“十三五”期间,山东省持续加大对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特殊群体等服务保障力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52元、484元分别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09元、777元,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4%。全省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74元、1415元、1415元、1054元、1415元,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了574元、695元、695元、754元、695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48元,较2016年提高6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23元,较2016年提高43元。

  在关爱特殊困难群体方面,“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孤儿提供诊疗、康复、特殊药品等救助1.1万人次;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0.2万名在全日制学校接受中高等教育的孤儿每人每学年提供1万元资助;按照与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全省共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万人。投入省级福彩公益金5194万元,为7833个低保家庭和贫困户残疾人免费安装和配置假肢矫形器13704件;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420万元实施“福康工程”,为467名贫困肢体残疾人提供假肢康复辅助器具828件。同时,加强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

  赵立杰说,到“十四五”末,山东省城乡低保标准之比争取缩小到1.3:1以内、东部地区实现城乡统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和1/3确定;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做到愿进全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

  山东省还将继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信息化为支撑,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按程序下放至乡镇(街道),有序推进持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