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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高艺飞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委托一家中介租房时遇上了一件郁闷事: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高艺飞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委托一家中介租房时遇上了一件郁闷事:她在中介陪同下看了房子,在一切谈妥后便与房主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一周后,王女士与房主办租赁证时,得知房主后期有卖房的打算,所以,双方商议将合同作废,房主将房租全额退还给了王女士。王女士表示,自己因此没有租到合适的房子,中介在此过程中既没有提供周到的服务,合同作废后也没有积极为其寻找新的房源,应该退还中介费,但却遭到了中介的拒绝。

  消费者:租不到中意的房源,退还中介费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以后上学方便,王女士打算长期租一套学区房,2020年9月底,王女士找到了东城一家房产中介,在中介谢女士的陪同下王女士选中了心仪的房子,并交了2000元定金给中介。“1000元给了房主,1000元中介留下。”王女士说,在签订租房合同前,考虑到自己要长期租房便计划对房子进行装修,于是跟房主提出希望签两年合同的意愿,“房主当时说用不着签两年,一年一签就成,保证这两三年不会出售这套房产。”

  得到这样的口头承诺后,王女士便与房主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可一周后,王女士约房主去办理租赁证,房东突然告知王女士自己的房子后期可能会出售,但保证能做到一年租房合同内写明的义务。王女士听后无法接受,于是双方商定,之前签的租房合同作废,最后,房东将房租全额退还给了王女士。

  王女士将这一情况告知中介后,中介告诉王女士后期再给她联系新房源。“但是中介后来介绍的这些房源都不符合我要求的条件,甚至把之前被我否定过的房源再次推荐给我。”王女士认为对方工作敷衍,为了签定租房合同而急于求成,便要求中介退还之前交的1000元中介费。

  中介:合同已签订,后期帮忙找新房源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联系到了为王女士提供租房服务的中介公司的谢女士。谢女士称,她确实带王女士去看过房,并且王女士和房主在10月初已经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而后双方又因房主存在卖房可能,在10月底办理了退房手续。

  谢女士称,她已经帮助王女士找到合适的房子并签订了合同,完成自己份内的事,只是由于房主的临时变卦导致王女士实际没有租到房子,责任并不在自己,不可能给王女士退钱,“我可以继续进行服务,帮助王女士寻找新的房源,但是目前不能同意王女士要求,退还中介费。”

  律师:中介合同中的“成功标准”是关键

  对此,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退还中介费与否的关键要看租户和中介公司之间签的中介合同,视中介“成功标准”而定,如果这个标准是签订租房合同表示任务完成,则说明中介已经完成了所属职责,中介费不能退还;反之,如果标准不是签订租房合同,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定,但中介在此过程中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则可以退还部分中介费。最后,律师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