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100至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装置加装工作全面完成,4艘长江航线内河船舶成功安装生活污水收集和监控设备,实现了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长江经济带内河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部署,高标准完成任务目标,局运管办成立专门工作组,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前期,认真梳理济南市内河运输船舶基本底数,有效掌握船舶安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相关情况,科学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工作任务目标和时间步骤。多次召集水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入宣传防污染改造和资金奖补政策,督促企业逐船与船长、轮机长签订环保责任状,明确船舶防污染责任,并对照法规标准和整治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船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及时向水路运输企业提供经省厅型式认可的污水柜改造厂家信息,督促企业根据运输生产情况和船舶航行路线合理制定改造计划,落实到每艘船舶,落实到具体日期,定期调度改造工作进度,加快改造工作进程。8月、9月,先后指派工作人员赶赴江苏邳州、响水、泰州及山东嘉祥等地船厂现场全过程监督安装工作,督促改造厂家按照标准要求规范安装。

  下一步,济南将认真贯彻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内河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鲁交海事〔2020〕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内河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的申报受理工作,编制内河船舶防污染改造方案并报省厅审核批准,协调财政部门及时申请和发放奖补资金。同时,督促辖区运输船舶按照要求正常使用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岸基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妥善解决船舶造成的水污染问题,实现水路运输绿色发展的目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