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从9月1日零时起,山东将调整货车通行高速公路的优惠政策,从95折调整到85折,仅限安装ETC套装设备的货车用户。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高速公路由按重量计费转为按车型收费。为了减少货车通行高速路收费站的通行时间,国家鼓励货车司机办理ETC。因为货车ETC在发行时,已经将车型、车牌号、车架号等车辆基础信息写入了ETC车载设备及ETC记账卡中,实现了车辆与车载设备的唯一对应,所以当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时,其车轴数由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自动识别写入ETC车载装置,实现自动计费记账,大大提高了通行效率。

  从今年1月1日起,安装ETC设备的货车可通行ETC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享受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而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不享受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成果,提升货车高速公路ETC安装率和使用率,切实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更好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经省政府同意,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山东对行驶境内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货车用户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

  闪电新闻记者 刘杰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