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炼化能源集团起诉胜星化工,要求“删除”股东身份

  继今年3月发生股东退出后,山东炼化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炼化能源集团”)与股东方近日再生波澜。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炼化能源集团近日向济南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胜星化工”)不是该集团股东,原因是后者未履行出资义务。一审判决中,法院对山东炼化能源集团诉求给予支持。

  山东炼化集团成立于2017年,旨在加快全省地炼企业转型发展,更好的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集团注册资本为331.9亿元,东明石化集团是大股东,此外还有10多家地练企业参股,胜星化工是其中一家,持股6.66%。

  胜星化工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东营,曾入围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第110名,母公司胜星集团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集产品生产及深加工、仓储物流、国际贸易和污水处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

  司法判决书显示,山东炼化能源集团股东会决议要求各位股东实缴出资1000万元资金,但胜星化工未在规定时间内出资,并表示退出集团。此后,山东炼化能源集团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解除胜星化工股东资格,并同时做了相应的减资。

  对山东炼化能源集团的诉讼请求济南历城区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判决确认胜星化工不是山东炼化能源集团股东。对于胜星集团为何没有按时缴纳资本金,山东商报记者致电诉讼双方咨询,但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应。

  据了解,今年3月下旬,山东炼化能源集团股东变更曾引发外界关注,无棣鑫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等3家股东同时从股东名单中退出。

  上次变更,导致山东炼化能源集团股东从8家降至5家,仅剩东明石化、新海石化、天弘化学、蓝色经济区(青岛)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胜星化工。此番胜星化工“被退出”后,山东炼化集团中非“东明系”地炼企业股东仅剩万达集团旗下天弘化学一家。

  山东炼化能源集团官网中称,该集团欲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整合形成年9000万吨原油加工能力,实现5000亿销售收入、1000亿利税规模,多个产业发展格局清晰并初具规模,成为国际有影响、国内有贡献的产融控股的“世界500强”企业集团。(记者 张冠超)

  (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