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实行消防执法责任制

  鲁网7月2日讯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成熟后在全省推行。我省将落实火灾事故分级、延伸调查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或履职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还将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

  我省提出,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成熟后在全省推行。消防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前置条件。

  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出台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明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落实火灾事故分级、延伸调查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或履职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据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