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聊城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一中学教师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9日讯 记者从聊城市冠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有效遏制酒后驾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6月9日,冠县纪委监委将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如下:

  梁堂镇卫生院副院长程泽敬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4月15日,程泽敬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测试酒精含量为142.7mg/100ml。2020年3月2日,程泽敬被冠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0年3月,冠县纪委给予程泽敬开除党籍处分。

  桑阿镇政府工作人员刘明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4月25日,刘明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测试酒精含量为25.1mg/100ml。刘明受到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冠县纪委给予刘明党内警告处分。

  店子镇中学教师齐怀全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10月24日,齐怀全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测试酒精含量为57mg/100ml。齐怀全受到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店子镇党委给予齐怀全党内警告处分。

  (闪电新闻记者 王楚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