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2日讯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主题为“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状况》及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例,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工作情况。

  山东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蕾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今年4月至12月,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临沂等五个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地市,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

  据了解,告知试点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及涉嫌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按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定罪处罚的案件。

  告知内容方面,增加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提供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的权利,提供与案件相关犯罪线索的权利,以及知悉诉讼进程、强制羁押措施变更情况的权利等,以达到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张蕾表示,这项工作目前正在试点探索阶段,下一步将加强指导督导,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对于试点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也将及时向社会进行发布。

  闪电新闻记者 米雪伟 通讯员 黄莹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