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近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亮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2019年6月开始至今,张某亮以营利为目的,购买了两台麻将机置于家中作为赌博工具,召集本村人员参赌。在参赌人手不够时,张某亮也经常参与其中,并以收取卫生费的名义抽头盈利,每人每次抽取赌博人员10元钱,开设赌场期间共盈利约8000余元。

  2020年2月7日晚20时许,包括张某亮在内八名参赌人员疫情期间在张某亮家聚众赌博时被群众举报,全部被民警抓获。

  办案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张某亮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地、提供赌具,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具有社会危险性,应当对其批准逮捕。

  其余人员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本案发生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亮开设赌场聚集人群,严重破坏了当前抗疫情大局,给村民带来了潜在的感染风险,违反了当前的一系列抗疫情政策,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