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济南高新法院依据济南某融资租赁公司的申请,对广西某人民医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其两个银行账户共计940万元。2月6日,广西某人民医院将相关保全复议材料邮寄至法院,并与济南高新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称其为当地疫情防控定点收治医院,望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高新法院保全组工作人员获悉上述情形后,及时汇报,该院研究后认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广西某人民医院作为当地唯一一所公立性综合医院,承担着当地人民群众的健康、疫情防控的关键工作。

  为确保广西某人民医院有充足的资金维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高新法院决定特事特办,对广西某人民医院应补充提交的材料,通知其以电子数据形式传送,要求其提供担保物,并在审核材料后第一时间作出民事裁定。在疫情严重的情况下,积极与当地人民法院沟通,委托其代为办理解除保全措施,并于2月11日成功解封。

  本次措施的采取,既保证广西某人民医院在当地疫情防控中继续发挥作用,也对保全申请人作了保障,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