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起,济南市莱芜区所有药店暂停销售发烧药、咳嗽药。居民一旦出现发热症状,要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严禁私自去药店购买相关药品。
2月12日,莱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月12日起,莱芜区所有药店暂停销售发烧药、咳嗽药;居民一旦出现发热症状,要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严禁私自去药店购买相关药品。莱芜区卫生健康局要列出相关药品明细,莱芜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监督管理。所有药店发现发热病人必须如实上报,若不上报,病人出现情况,相关部门将严格倒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加强对加油站的防疫管理方面,不仅加强对加油站员工的自我防护和防疫培训工作,而且要对加油车辆和人员,工作人员严格进行信息登记、测量体温等。同时,车辆加油过程必须由工作人员完成,加油人员不得自行操作;加油站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加油场所和加油器械的消毒消杀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镇街加大企业复工服务力度,主动对接辖区内企业、商户,提前掌握企业内省、市外来务工人员信息情况。对近期省、市回莱的人员,企业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防疫隔离措施。一旦发现外来员工有异常症状,及时上报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此外,现阶段正值春耕备播关键时期,天气干燥,各街镇要强化森林防火措施,提高农民群众防火意识,严厉打击烧荒、烧地堰等行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