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15时许,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执勤民警在仙人桥卡点查到省外来济人员张某某,到济后未主动向村居报告,也没有自觉严格实施隔离医学观察14天。2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钢城分局给予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罚款200元治安处罚。

  经查,1月27日,张某某自黑龙江某市来到钢城区颜庄镇表弟家走亲戚,开始一直没敢出门。《关于实行“十个一律”加强村居疫情防控的通告》颁布后,张某某也没有向所在社区报告。2月8日,张某在明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省外来济返济人员实施主动报告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通告》《关于实行“十个一律”加强村居疫情防控的通告》等一系列严格防范疫情扩散的规定后,又和表弟一起自驾私家车接上另外一人,三人结伴到沂源县摘草莓,在开车返回至仙人桥卡点时被疫情防控查控点工作人员查获。

  钢城警方提醒:疫情当前,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从严从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