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3:00,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疫情防控专家、医疗救治专家介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日,潍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张某某刻意隐瞒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68名医务工作者、49名其他人员被隔离观察,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张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青岛、枣庄、济宁、泰安等地也发生了类似案件,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现实危险。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严惩相关违法犯罪,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省公安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于2月6日发布通告,严明相关法律责任并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

  《通告》明确指出,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以及拒绝执行其他防控措施,故意或过失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同时对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