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济南槐荫区金科城小区的市民刘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称,物业近期对小区底商和商业街停车场进行了改造,但改造后未经全体业主同意就开始对停车进行收费。1月3日,社区居委会回应称,已叫停物业的停车收费行为,下一步将督促物业按程序征集业主意见。
免费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引业主不满
刘先生是金科城小区D区的业主。据刘先生介绍,他们小区沿街有不少底商,还有一条熙街商业街,这些商铺门口都设有停车位,供居民和商户免费停车。两个月前,小区物业突然对停车场进行改造,他们本以为物业要好好管理停车场,但直到前两天,他们才知道物业是要对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
“安装了隔离桩和道闸,还贴出公示说要收费停车。”刘先生说,物业在改造停车场之前,从未公示过,所以业主们都不知道物业要做什么,而物业要对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很明显违反了《物权法》,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公共区域的产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无权单方面决定。
除了小区业主,沿街商户们对物业收费停车的决定也很不满。“把停车场围起来收钱,对饭店肯定是有影响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对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的理由是停车场停车混乱,但据他了解,底商和商业街的停车场并不混乱,因为车位就那么多,停满了其他人就不会再往里停车。
1月2日下午,部分商户和业主前往小区物业处质疑停车场的收费规定,但双方并未协商出结果。“我们业主就要求他们把停车场恢复原状,如果他们要搞经营也可以,但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业主同意。”刘先生表示。
停车收益物业将和业主二八分账
1月3日下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了金科城小区D区。小区北门的沿街商铺门口确实有不少停车位,停车场出入口安装有泊车道闸和车牌识别系统,旁边挂了两块牌子,一块是停车缴费的二维码,另一块是停车场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小型车2元/小时,中大型车4元/小时。小区西门商业街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同样如此。
记者注意到,门口的公示栏上有一张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济南金科城管理处张贴的《关于金科城小区D 区底商、商业街停车场运营管理征询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在《意见书》上,金科城物业称,因小区底商、商业街停车场无序管理,造成大量僵尸车、外来车辆涌入,所以委托山东铭洲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对各底商、商业街车场进行优化改造,增加了监控点、隔离桩和车牌识别道闸等。
“车场规划已经基本改造完成,我们计划对停车场进行停车收费管理。所产生收入用于车场改造投入与运营维护等费用开支。”物业在《意见书》中表示,在扣除开支后产生的收益,他们将扣除20%的管理费,剩余部分作为公共收益由物业公司 代管,每季度公示一次。
“物业应该先征得业主同意再改造停车场,而不是改造完租给第三方公司后再向业主公示,程序上完全反了,这就是‘先斩后奏’啊!”餐饮商户秦先生(化姓)告诉记者,他已在这里开店5年,平日里生意就不好,本来门口有免费车位还能供食客停车,如果收费了食客停车不便肯定不愿意来了,对生意造成很大影响,所以他坚决反对底商停车场收费管理。
居委会:已要求物业暂停收费 征集业主意见
就底商和商业街停车场收费管理的情况,1月3日下午2点多,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金科城D区的物业服务中心。 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物业主管外出开会了,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让记者留下了电话号码。不过,截至5日晚7点记者发稿前,金科城物业仍未给出任何回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金科世界城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据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物业在改造停车场之前曾向居委会表达过要整治停车的想法,当时他们就要求其走程序征求业主意见,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才行,但其间沟通多次,物业最终没听他们的,还是选择先安装了停车系统。
“物业安装了停车系统后,我们召集居民代表和物业开了两次联席会议,共同把居民的意见反馈给物业,但因为是联席会议中间没谈妥。”工作人员表示,3日下午城管执法刚刚来过,要求物业先把停车场出入口的起落杆抬起来,“在走完程序前 ,停止一切商业行为”。
那下一步该如何走程序呢?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要求物业向所有业主和沿街商户挨家挨户征求意见,每位业主都要签字按手印,而不是仅凭录音或图片,最后他们再根据统计结果看是否有半数业主同意。如果不到半数,停车场就不能收费;如果过半数,物业需拿出具体的收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