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保电子凭证首发仪式昨天在山东济南举行。“医保电子凭证”成为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即日起在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广东七省(市)的部分城市陆续开通使用。
全国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基本医疗参保人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的唯一标识,参保人可以凭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查询、参保缴费、就诊购药、办理异地就医、医保关系转移等医保相关业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经由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
山东医保局副局长 仇冰玉:推行医保电子凭证以后,老百姓可以继续沿用原来的方式,持医保卡在窗口结算,也可以持身份证结算,持手机结算,甚至什么都不用带,刷脸也可以实现挂号、看病、结算、查询等服务。
与实体卡或其他电子卡相比,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通用、方便快捷、应用场景丰富、更加安全四个方面的优点更加突出。
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副处长 曹文博:全国采用我们自然人的身份来绑定的,每一个人他就是全国唯一的一个标识。你比如说是在山东参保的,无论全国哪个地方使用,都是通用的。跨省跨区域的时候都无需再更换。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快完善医保电子凭证功能和推广应用,支持凭证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医保业务。国家医保局介绍,明年我国将建成统一的医保标准信息系统,解决因为各地标准不统一造成的管理难点和盲区。而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