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造成交通事故还逃逸,德州又有一人被终身禁驾

  10月24日,德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10月份终生禁驾名单。驾驶员肖绍河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的刑事处罚,同时他还被公安交警部门处以终身禁驾的行政处罚。

  2018年9月7日5时35分左右,肖绍河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国道309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公路与齐河县刘桥镇三号公路交叉口,与顺向行驶左转弯刘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刮碰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某当场死亡。肖绍河驾车逃逸,于当日晚被齐河县交警大队民警抓获。

  经调查,肖绍河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9月10日,肖绍河被齐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2019年10月17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肖绍河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磊 通讯员 肖华荣)